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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障援救出新规

  • 作者:jntq8  发布时间:2012-09-05 13:32:15  新闻浏览热度:
  • 清障车厂家【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】获悉,公安部就进一步规范公路交通管理执法行为下发通知,通知要求:

      一要严格执法管理,严禁收受驾驶人钱物。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时,要指挥驾驶人停车接受处理,对于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、行驶证等证件,要当场打开查验。发现夹带现金的要立即退还并对驾驶人批评教育,对于无法退还的要登记上交,严禁收受驾驶人钱物。

      二要严格清理清障施救行为,严禁指定公路清障施救单位。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,严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违规投资、参与经营性救援服务活动。公路上出现故障车辆需要施救的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知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施救,或者告知当事人辖区所有清障施救单位联系方式,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清障单位施救,并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道路通行的地点停放。严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违法指定清障施救单位拖移故障车辆,严禁指定故障车辆停车场。

      三要严格交通协管员管理,严禁违规参与执法活动。要严格交通协管员的教育管理,严禁交通协管员扣留车辆或者证件、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、收缴罚款。对于交通协管员违规参与执法的,对交通协管员予以解聘或辞退,对带班民警及直接领导人员追究相关责任。

      四要严格落实处罚程序,严禁只罚款不消除交通违法行为。查处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时,对车辆进行称重检测核定,严禁不称重即认定超载。对于核定结果为超载的,应当予以罚款处罚,在责令当事人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车辆,严禁只罚款不消除交通违法行为。对于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,要执行公安部、交通部《关于保障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道路运输安全畅通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。

      五要严格执法过程监督,严查民警违纪行为。要组织开展一次执法纪律教育学习,让全体民警和交通协管员记牢执法纪律。要推广使用执法音像记录设备,对民警执勤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,定期回放检查。省、市、县三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,及时受理反映民警执法不规范的投诉举报,并会同纪检监察、警务督察部门迅速查处。要聘请部分驾驶人为警风监督员,对民警执勤执法活动进行监督,及时发现和整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。对于民警违反规定执法的,要严肃执法纪律,从严查处,并落实责任追究。

    信息来源于:施救车/清障车厂家马经理发布。   订购 热线:153357781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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